內政部修正「綠建築標章及建築能效標示申請審核認可及使用作業要點」部分規定
主 旨: 內政部修正「綠建築標章及建築能效標示申請審核認可及使用作業要點」部分規定,檢送發布令及修正規定各1份,轉請查照。
說 明: 依據內政部114年7月18日台內建研字第11476385202號函辦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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