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各級學校災害潛勢評估原則及方法說明」第3點、第6點,業經本部於中華民國114年8月8日以臺教資(六)字第1142702192A號令修正發布,茲檢送發布令影本及行政規則修正規定各1份,請查照
主 旨: 「各級學校災害潛勢評估原則及方法說明」第3點、第6點,業經本部於中華民國114年8月8日以臺教資(六)字第1142702192A號令修正發布,茲檢送發布令影本及行政規則修正規定各1份,請查照。
說 明:
一、 本案電子檔得於本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(https://edu.law.moe.gov.tw)下載。
二、 若對本行政規則修正有任何疑問,請逕洽本部資訊及科技教育司環境及防災教育科趙助理研究員,電話:(02)7712-9004。
說 明:
一、 本案電子檔得於本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(https://edu.law.moe.gov.tw)下載。
二、 若對本行政規則修正有任何疑問,請逕洽本部資訊及科技教育司環境及防災教育科趙助理研究員,電話:(02)7712-9004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