郵件公告事項
公務郵件寄送登錄連結處 | |
交寄郵件注意事項 | |
一、 | 每日交寄郵件截止收件時間為15時30分;務必提早擲交至文書檔案組整理登記,以加速交寄作業進行。 |
二、 | 郵件請寫郵遞區號及蓋單位戳章;若有用學校信封自行寄件者,亦請寫上寄件人,以利退件時可退回原單位。 |
三、 | 支用文書檔案組全校郵資交寄信件者,請至網路平台「公務郵件寄送上傳區」填寫交寄郵件資料。 |
四、 | 大宗郵寄部分,由各單位自付郵資。 |
郵件領取注意事項 | |
一、 | 教職員工領取郵件或包裹前需先簽名或蓋職章。 |
二、 | 限收公務往來郵件及包裹,不代收非公務包裹及郵件。 |
三、 | 宿舍包裹郵件聯繫領取通知窗口為學務處生輔組,由生輔組同仁聯絡通知宿舍學生領取或代收(三日內),住宿學生領取包裹及郵件需核對學生證。 |